民事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通常情况下,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民事赔偿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
【法律依据】

民事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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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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