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理法律规定


一事不再理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 。
【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理法律规定】【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理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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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五)项规定,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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