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未生效


借款合同成立但是未生效的情形有:
第一、如果是约定了附期限或是附条件的借款合同,则在期限未到达或条件未成就之前,合同不会生效 。
第二、如果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生效需要履行审批、登记等程序的,当事人未进行审批、登记的,则合同未生效 。

怎样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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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在此之前不发生法律效力,具体如下:
【怎样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未生效】(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生效;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生效;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生效;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生效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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