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了财产保全是否能享有优先受偿权


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流失,避免执行落空,并没有赋予保全申请人优先权 。保全制度是为了保证当事人民事诉讼目的能够实现而设立的一种暂时性救济制度;即债权人提起民事诉讼后,债务人可能对有关财产进行转移、隐匿、毁损、变卖或者继续实施某种侵权行为,为避免债权人判决胜诉后诉讼目的落空 。
是对债权的一种临时性救济制度,并非是对申请人债权的担保,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申请诉讼保全的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即使申请财产保全,也应和其他债权人一样只能按比例受偿 。
【法律依据】

申请了财产保全是否能享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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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
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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