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性质是什么


离婚赔偿的性质并没有准确的定义,到目前为止,主要是主张两种情况:一部分是主张侵权责任;另一部分是主张违约责任 。
所以,对离婚赔偿的性质并不能给出准确的答案 。
【法律依据】

离婚损害赔偿的性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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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离婚损害赔偿的性质是什么】(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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