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文章插图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备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 法院怎么裁决离婚争议及孩子的抚养权
- 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要满足的条件
- 一般纳税人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 没有房子孩子抚养权能争取么
- 怎么样争夺孩子抚养权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
- 怎么争取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
- 女方出轨的影响争取抚养权吗
- 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归男方的可能性
- 哺乳期内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