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70年后房子归谁


房屋产权是一种物权,根据物权法规定,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 。我们平常所谓的70年产权并不是指房子,而是指房子所占用的土地,根据我国土地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因此,我们城市里的房子所占用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只是国家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将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则需要向国家交一笔土地出让金,而住宅用地的最长使用年限为70年,70年产权便是从这里来的 。刚才我们说了,房子的产权是物权,是永久的权利,而土地则是使用权,只有70年的权利,那问题就来了,70年之后怎么办?一般有以下两种解决方案:(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关于出让土地续期的实施细则,更没有对出让房屋土地使用权续期出让金收取标准作出规定 。当然一般而言,续期费用不会太高,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 。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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