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文章插图
【接受行政处罚后能行政复议吗】
- 交通事故后打人肇事逃逸要如何处罚
- 上海限号扣几分罚款多少 上海限号扣分怎么处罚
- 无证无牌肇事逃逸未有人员伤亡怎么进行处罚
- 对偷越国边境的处罚 犯了偷越国
- 非机动车肇事逃逸后该怎么处罚
- 电动三轮车肇事后逃逸是什么处罚
- 驾车逃逸怎么处罚驾驶证怎样处理
- 一般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既遂是如何处罚的
- 对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 成年法斗能接受新主人吗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