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 ,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 , 以信用证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 数额较大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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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恶意透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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