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财产保险举证责任分配是如何分的平安财产保险 举证责任 分配是如何分的? 1.谁主张谁举证 2.格式条款的免责部分由保险公司已经尽到了说明义务 3.证明保险事故发生,由客户在能力范围内举证 4.拒赔理由,包括自杀等 , 由保险公司举证 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 。是指民事 诉讼 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的提出 证据 的义务 。依现代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举证责任根据证明对象由双方当事人分担,适用“谁主张 , 谁举证”原则 。但是按照实体法观点,举证责任与诉请适用的 民事责任 构成要件密切联系;仅特定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才属于证明对象内容 。例如诉请适用 违约责任 的原告人不负有证明违约方过错的责任,而诉请适用一般 侵权责任 的原告人则负有此种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分类 民事案件举证责任 1.当事人举证责任 。《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一款;“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 代理 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举证责任倒置 。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刑事案件举证责任 1.人民检察院举证责任 。2.自诉人举证责任 。《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 公诉 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 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分配举证责任 (1)一般规则:该规则主要采用法律要件说 。要求在司法实践中根据现行成文 法规 来分配举证责任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即将“谁主张,谁举证”作为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标准 。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这一规定,只停留在一般表述的层面上 , 对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对哪些具体事实负举证责任不够明确,无法解决事实真伪不明时法官如何裁判的问题,影响了审判的公正性 。为了进一步完善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第5条、第6条又分别对 合同纠纷 案件和 劳动争议 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作了详细的规定,例如第5条第1款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 合同订立 和生效负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 (2)特殊规则:危险领域说、盖然性说、损害归属说等理论是随着 环境污染 、 交通事故 、产品责任、 医疗事故 等新型案件的大量产生而出现的,因此一些国家的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考虑到与法律要件分类一般规则不同的一些规律应采用例外规则,即举证责任倒置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一起案件里面,举证是特别重要的一个环节,一般谁主张的赔偿 , 那么就必须要让当事人来进行举证 , 有合法的证据,那么保险公司才会在责任的范围之类受理赔偿,而且在举证的责任上也是有分配的 , 不同的案件处理的手法就会不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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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认为工程项目质量有问题该如何处理【举证责任的分类,不同情形下发包人对工程质量不合格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如何划分】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 。《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59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这一点也可以从《合同法》的第281条规定中得到印证:“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少支付工程款 。在认定施工方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之时,一般界定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工程施工方不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工程施工图纸是施工的直接依据,而施工技术规范也称为施工技术标准,严格按照两者进行施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本前提,也是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 。2、建筑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3、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中,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出现问题;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留有渗漏、开裂等问题,均应归入承包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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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劳动仲裁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划分正确的是法律分析:劳动者在劳动争议诉讼中承担的举证责任(一)劳动者主张工资标准应当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已实际领?。ǘ?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的,应就用人单位减少(三)劳动者主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者就订立(四)劳动者主张工伤赔偿的,应就存在因工伤害的事实及工费、应安装康复器具的证明及费用等证 。
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一)劳动者己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提供劳动,但用人单位主(二)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三)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 , 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四)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实际工作时(五)双方当事人均无法证明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六)用人单位减少劳动者劳动报酬,应就减少劳动报酬的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 , 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 , 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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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和证明责任的本质区别法律主观:
1、证明责任是指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 。2、举证责任包括两层含义,即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前者是指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出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 , 也称行为责任;后者是指如果案件事实真伪不明,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也称结果责任 。区别有五点:1)作用条件不同 。2)法律后果不同3)主体不同4)可转移性不同5)目的不同 。
法律客观:
一、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别1、作用条件不同 。证明责任在任何案件中都适用 , 而举证责任仅在事实真伪不明的案件中起作用 。2、法律后果不同 。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败诉,另一方胜诉 。3、主体不同 。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或反驳意见都有证明的责任;而举证责任只能由原被告中的一方承担 。4、可转移性不同 。在同一案件审理中证明责任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转移,如原告提出主张并证明,被告反驳,证明责任就由原告转移到了被告 。举证责任往往是法律事先规定好的,在同一案件中不可来回转移,否则会造成双方都须对真伪不明的案件承担败诉后果的矛盾,也使当事人无法做出预期判断,违背法律稳定性原则 。5、目的不同 。证明责任是为了查清事实,但总有无法查清事实的案件 , 法院又不能判双方当事人都败诉,本着公平原则,规定一方承担败诉后果,就是举证责任的分配制度 。二、举证责任分类1、当事人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举证责任倒置 。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4、人民检察院举证责任 。5、自诉人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举证责任倒置 。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 , 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4、人民检察院举证责任 。5、自诉人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3、举证责任倒置 。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 , 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4、人民检察院举证责任 。5、自诉人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4、人民检察院举证责任 。5、自诉人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 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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