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占用农村土地赔偿标准占用征收土地要给予原 土地使用权 人相应的补偿 。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 , 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 。
补偿标准包括:
【占用土地赔偿标准,考古占用农村土地赔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计算;征用 宅基地 可以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 。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 , 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 。多年生经济林木或其他果木,政府将参考市场价格,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政府发布 征地 公告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 , 不予补偿 。三、安置补助费 ,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以上 征地补偿费 和安置补助费,一般不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
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 , 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 宅基地 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 征地 移迁重建的 , 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 拆迁 ,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 , 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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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占用农民土地赔偿标准法律主观:
耕地被占用的土地纠纷时常出现,被占用涉及的情况很多,由于多种因素影响,被占用的行为有时是合法 , 有时又是不合法的,由占用主体、原因等等决定 。那么,国家规定占用农民耕地是怎么赔偿? 农村土地征收 赔偿标准由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构成 。耕地被占用的土地纠纷时常出现,被占用涉及的情况很多,由于多种因素影响,被占用的行为有时是合法,有时又是不合法的 , 由占用主体、原因等等决定 。那么,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 , 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 , 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 , 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 非农业建设 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耕地占用税 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 征地补偿标准 要求 1、各项 征地补偿费用 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 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 , 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 土地管理法 》中删除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 , 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 宅基地 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 征地 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多年生经济林木 , 可以移植的 , 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 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 , 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 ,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 , 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 , 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 , 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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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占地赔偿标准2023法律主观:
占地是指占用土地 。国家赔偿是指由国家来承担赔偿义务 , 对于国家机关以及工作人员做出的具体的行政行为对于侵犯公民或者其他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赔偿 。
一、占地国家赔偿标准
国家占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各省的补偿标准不一样,但主要有两种依据:
一是本地的《土地管理条例》,例如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以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
(一)城镇及其郊区的菜田、工矿区的菜田、精养鱼塘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九至十倍“这个没有统一的标准,但大致需要赔偿如下几块地方:
1、承包经营费:即你们享有该地的使用权是否缴纳了承包经营费给村里?如果交纳了,那么应当由征地的政府退还你们从征地之日起到承包使用该地终止之日的承包费 。
2、土地类别分为六类 。第一类为耕地,第二类为果园或其它经济林地和山坡地(在种植的山坡地,下同),第三类为非经济林地,第四类为养殖水面(山塘水库) , 第五类为未利用地,第六类为集体建设用地 。
3.各类区和类别的集体土地具体征地补偿标准第一类区:耕地3.75万元/亩,园地、其它经济林地和山坡地2.0万元/亩,非经济林地0.6万元/亩,养殖水面1.5万元/亩,未利用地0.3万元/亩 。第二类区:耕地2.7万元/亩,园地、其它经济林地和山坡地1.4万元/亩 , 非经济林地0.45万元/亩,养殖水面1.3万元/亩 , 未利用地0.17万元/亩 。第三类区:耕地2.5万元/亩,园地、其它经济林地和山坡地1.2万元/亩 , 非经济林地0.4万元/亩,养殖水面1.15万元/亩,未利用地0.16万元/亩 。
4、征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被征用的土地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自留地 , 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和不需要统一安置人员的,按本标准执行 。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可以从中提取不超过征地补偿标准10%的额度,作为村级土地补偿费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按照集体建设用地前的地类加上报批费用进行补偿 。或者采取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安置,采取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安置不另作补偿 。
5、计算田地作物现在的数量和价值(青苗补助) , 给予一次性补偿 。”
二、占地
1.对于建筑物而言,占地面积是指建筑占地面积物所占有或使用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积 , 计算一般按底层建筑面积 。通常用于计划地块的建筑密度,计算公式是:建筑密度=占地面积/土地面积 。
2.可以指到手的空白地皮的平米面积,即地块总面积 。在最初进行报批立项时,会经常用到“占地面积”这个词,就是这个意思 。用地面积乘以容积率等于建筑面积 。
三、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 根据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正 。该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若您对于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对于占地的行为损害了您本人的权益,您可以准备好充分的资料证明来向行政机关进行索赔 。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 征地 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 法规 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 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 不动产权 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 , 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 , 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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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村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土地补偿标准是:
按照土地原用途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征收耕地的赔偿标准是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
农村搬迁补偿价格标准:
1、宅基地补偿价格标准
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偿费用*附着物补偿费用=宅基地补偿总款;
2、土地征收补偿价格标准
土地补偿费应根据土地征收前三年的平均总产值的6-10倍来补偿,但是补偿超过征用前三年平均总产值的20倍;
3、耕地安置补偿价格标准
耕地总数除以每人占有的耕地数量=每一个农业人口安置补助标准 。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偿费计算方法是被征用前耕地三年的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3倍;
4、货币补偿相关标准
一种是按照宅基地每平米金额的货币进行补偿 。还有一种是置换补偿,就是按照不同的低价折换成相应平方米的安置住所,都是低于市场价格的 。
综上所述 ,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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