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建厂房怎么样合法化,农村使用耕地建厂房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农村使用耕地建厂房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个人可以因兴办乡镇企业申请用地用于建设厂房等建(构)筑物,但所选地必须符合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城镇总体规划,拟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 。
申请用地必须在国土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等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必须在规划部门办理选址、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带项目申请用地还须到发改部门办理立项相关手续,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 。如果农民擅自占用土地自建厂房,属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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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农村土地建厂房流程
一、首先申请人应该是农村户口,且没有宅基地;
二、其次先向村委会申请,经村里同意后确定初步选址意见(要符合村镇规划 ,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再次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四、第四经县国土部门同意后,报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
五、《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六、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
七、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 ,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 ,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八、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以上农村土地建厂房流程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向当地政府申请立项,通过国土、环境影响评估、建设,由政府开展土地征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然后摊在地价里,有些是要企业自己做、环保,在地形测量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城市规划进行项目用地的建设规划 , 纳入收储 。
参考资料:
租用耕地建房合法吗法律主观:
租用土地建厂房是否合法,需要看土地的使用性质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 必须依法申请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 或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除外 。”
同时,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所以如果在不是工业用地或建筑用地的土地上建厂房 , 就属于对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变更土地使用性质是需要经过审批的 , 否则的话就是属于违法操作,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 , 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国有土地;
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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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耕地找哪个部门1、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应使用国有土地,使用农村集体的土地应经过国家征收 。
2、你只是单纯的和土地持有人(应是使用权人)达成协议:是无效的 。
3、“找政府 规划部门审批 能批下来么? ”:农村集体的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 如果是基本农田,要经过国务院批准;至少也要经省级政府批准,很难 。
4、如果是办理乡镇企业的:不必先征收为国有土地、可以使用农村集体的土地,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由省级政府批准 , 这个可以试一试 。
附:相关依据
【耕地建厂房怎么样合法化,农村使用耕地建厂房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 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
(2)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 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3)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 , 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 , 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 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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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一般农田建的厂房合法呢一、如何让一般农田建的厂房合法
1、耕地建厂房的合法化方式是:
(1)个人可以因兴办乡镇企业申请用地用于建设厂房等建筑物;
(2)所选地必须符合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城镇总体规划,拟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 。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 , 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
二、一般农田建厂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农村土地建厂房流程:
1、首先申请人应该是农村户口,且没有宅基地;
2、其次先向村委会申请,经村里同意后确定初步选址意见 , 要符合村镇规划 ,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再次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第四经县国土部门同意后,报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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