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明年起北京市将扩增医保定点类型

22日 , 北京市医保局出台《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 新制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 , 进一步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规范化 。 符合条件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也可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 同时 , 互联网医院可依托其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签订补充协议 , 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 新政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注意到 , 《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明确了可以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 。 除了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所)、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以外 , 符合条件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也可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 同时 , 互联网医院可依托其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签订补充协议 , 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
同时 , 《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明确了申请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 , 如:医疗机构需要正式运营三个月、有注册执业医师、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具有医保管理相关制度、具有相关信息处理能力等 。
市医保局强调 , 上述管理办法出台后 , 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将更加严格 。 《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明确了定点医疗机构在违反《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医保协议时的具体处罚措施 , 如:约谈医疗机构、暂停或不予拨付费用、追回医保费用、对人员和科室中止医保结算 , 对定点医疗机构中止医保协议、解除医保协议等 。 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 坚决管好用好人民群众“救命钱” 。
北青报采访人员了解到 , 目前全市已有29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供参保人员自主选择 。 参保人员不仅可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还可到2500余家共同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 , 包括39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160余家定点专科医院、170余家定点中医医院和2200余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这意味着参保人员就医将更加便捷 。
此外 , 新办法实施后 , 随着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增加 , 参保人员就医用药将更加便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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