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图片

装修新房入住本是件开心欢喜的事 , 但装修的同时却不小心让邻居的房屋出现了意外的情况 , 这样的结果到底该谁来买单呢?
案情简介
【天津:房屋装修致邻居家受损,谁来担责?法官说法】小梁与小罗是一个小区的业主 , 双方是上下楼的邻居 。 今年5月 , 即将结婚的小罗需要对房子进行装修 , 在装修的过程中 , 因为使用设备不当造成楼下小梁家的房顶、墙面都发生了开裂 。 为此 , 小梁找小罗协商处理 , 但是由于双方没有达成一致 , 小梁一纸诉状将小罗告上法院 。
经小梁申请 , 法院委托专业公司对房屋受损程度及原因进行鉴定 , 最终认定小罗装修时使用设备不当 , 是造成小梁家房屋受损的直接原因 , 法院依据民法典第238条作出判决 , 小罗在十日内向小梁赔偿一万四千多元 。
法官说法
“在本案中 , 原被告是上下楼的邻居 , 在法律上叫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 。 被告在装修的过程中 , 造成了原告房屋的损害 , 原告有权要求恢复原状 , 或者是要求被告损害赔偿 , 原告选择了要求被告损害赔偿 。 法院通过鉴定的方式确定了损害的原因是不是由被告造成的 , 以及房屋修复需要多少费用 。 ”
“这样的法律条文提醒市民: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时候 , 应该根据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 , 去正确的处理相邻关系 , 不得影响相邻方的生产、生活和安全 。 ”
来源:天津二中院民二庭、办公室、天津电视台、天平阳光APP
编辑:任喆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