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第一 , 不是死者夫妻共同财产 。
第二 , 不是死者遗产 。

文章插图
第三 , 不是精神抚慰金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归属: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 。
2、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前述近亲属共同取得 , 其性质为共同共有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 , 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 ,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 俩电动车相撞是否有全责
- 安装空调意外死亡买方要赔偿吗
- 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责任怎么处理
- 工伤的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的死亡赔偿
-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能提起诉讼吗
- 水中毒致死量 水中毒死亡案例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法院宣告死亡的条件是什么
- 交通事故中被抚养人生活费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 中暑能引起死亡吗 中暑死亡属于意外吗
- 交通事故造成二人死亡的是否要判刑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