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以伤残鉴定结论确定之日为基准日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 , 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 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 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 , 按五年计算 。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 , 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 , 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文章插图
- 第三套中学生广播体操《舞动青春》的做法
- 被子上油烟味怎么去除干净 被子上油烟味怎么去除
- 婚姻中女大三岁婚配好吗 女大男三岁适合婚配吗
- 如何快速练出腹肌中缝 如何快速练出腹肌
- 支付宝和微信支付被骗怎么办
- 被征收人应该如何才能知悉房屋征收决定
- 跳蚤会不会吸人血 血液中会有跳蚤吗
- 2022冬奥会中国能得几枚金牌
- 中暑能引起死亡吗 中暑死亡属于意外吗
- 一直被10085骚扰怎么办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