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二年 。
3、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质量缺陷主张有除斥期间的,发包人在除斥期限届满未主张即丧失诉讼时效 。

文章插图
4、工程交付使用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而定:
(1)工程一般部位即一般土建、装修和管道工程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2年的保修年限后二年;
(2)工程重要部位即有防水要求的屋面、墙面、卫生间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5年的保修年限后二年 。
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应保修而未保修的责任,发包人的诉讼时效为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二年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 。
(二)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 。
【法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什么】
- 清明节是法定节假日吗是否有三倍 清明节是法定节假日吗
-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和任意撤销有哪些区别
- 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哪一个
- 总代理合同纠纷如何起诉
- 借款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什么
- 临时工受伤属于工伤吗 临时工受伤算工伤吗
-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代理词 不履行合同纠纷代理词
- 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事由包括哪些
- 合同解除权的法定行使期限一般多长时间
- 中国婚姻法定年龄新规 中国婚姻法定年龄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