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中断什么意思诉讼时效中断 的情形包括提起 诉讼 或仲裁、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提起诉讼或仲裁 。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最长 诉讼时效期间 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 诉讼时效中断的例子有以下内容: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1.提起诉讼或仲裁 。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 。同时应注意 , 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包括 民事诉讼法 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 强制执行 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 , 还包括权利人向 人民调解 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 。2.权利人主张权利 。指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明确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通知 。这种意思通知,在方式上没限制(口头或书面等能达请求效果的各种方式) , 只要将催告之意思传达于相对人 , 并于事后能证明 。包括权利人向 债务 保 证人 、 债务人 的 代理 人或者财产代管人提出催告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是指权利人的相对人表示知悉该权利人的权利存在的行为 。同意履行义务的形式 , 无特别要求 。关于义务人的同意应当注意以下四点:1)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2)对于连带 债权人 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 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3)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摘取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4) 债权转让 的,应当认定 诉讼时效 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其中断 。债务承担 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其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 。4.提起诉讼或仲裁 。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 。同时应注意 , 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 , 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 。
诉讼时效中断是啥意思举例说明法律分析: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什么意思】《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找不到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吗债务人下落不明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是起诉、认诺等 。一旦诉讼时效被中断了,在中断事由消失后,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就会重新开始计算 。对于当事人来讲,此时就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诉讼时效是发生过中断的,那么就可以变相的延长诉讼时效的期限 。
一、 债务人下落不明如何中断诉讼时效?
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是可以起诉、请求或者认诺申请诉讼时效中断的 。为了更好的督促权利人行使自己的权利,国家也是规定了诉讼的具体时效,如果在计算诉讼时效过程中出现了法定的事由后,当事人也是可以向司法申请诉讼时效中断的,这样也是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
1.起诉 。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 。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
2.请求 。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 。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
3.认诺 。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 。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 。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
(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
当在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出现了事由时是可以申请诉讼时效中断的,在中断期间诉讼时间也是不进行计算的,如果当法定事由消失后诉讼时效将会继续进行计算,如果在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再次出现了中断事由后,当事人也是可以再次向司法机关申请诉讼时效中断的 。
行使请求权要求权利人必须在一定的时期内,否则将会增大败诉的可能,这段期限被称为诉讼时效期间 。如果在这段期间内,当事人没有要求行使权利,而是发生了一些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此时即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当中断事由消除后,可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法律后果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时,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全归无效 。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发生的事由不同 。中止的法定事由出自当事人的主观意志所不能决定的事实,中断的法定事由为当事人的主观意志所能左右的事实;发生的时间不同 。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中断可发生于时效期间内的任何时间;法律效果不同 。中止的法律效果为不将中止事由发生的时间计入时效期间,中止事由发生前后经过的时效期间合并计算为总的时效时期间;而中断的法律效果为于中断事由发生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作废 , 重新开始起算时效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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