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推荐监管落地 用户可以向平台说“不”了吗

作者: 吕倩
[ 算法的复杂性以及算法使用者的刻意隐瞒 , 使得绝大多数人无法理解算法的工作原理 , 导致作为算法使用者的大型科技公司 , 特别是那些几乎控股了所有与个人生活行为相关的数字平台公司得以处于事实上的支配地位 , 形成“算法霸权” 。]
我国算法推荐政策明确落地 , 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诱导沉迷等算法不合理应用都将在新规定下受到监管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下称《规定》) , 由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制定 , 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 根据《规定》 ,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 , 或者向用户提供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 。 用户选择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 ,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相关服务 。
【算法推荐监管落地 用户可以向平台说“不”了吗】多位接受第一财经采访人员采访的行业人士表示 , 作为我国首部聚焦于算法治理的部门规章 , 《规定》的落地给到用户更多自主选择权 , 矫正过去平台商业利益最大化的倾向 。 其背后有对《反不正当竞争法》《数据安全条例》《个人信息保护法》(下称《个保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延续 , 也意味着2022年 , 我国进入算法监管元年 。
从野蛮生长到有法可依
近年来 , 算法应用在给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的同时 , 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诱导沉迷等算法不合理应用导致的问题也深刻影响着正常的传播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 , 给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社会公平公正和网民合法权益带来挑战 。 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出台具有针对性的算法推荐规章制度 , 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需要 , 也是促进算法推荐服务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能力水平的需要 。
此次《规定》明确 , 应用算法推荐技术 , 是指利用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算法技术向用户提供信息 。 深度科技研究院院长张孝荣对第一财经采访人员表示 , 无论是网站还是移动APP , 都属于算法规定规制范围 。 重点来看 , 受此次《规定》影响较大的包括拼多多与淘宝等电商类、头条抖音系的内容类、百度搜索类以及其他行业等 。 算法规定涵盖了信息服务规范、用户权益保护、 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内容 , 对维护用户权益保障行业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
透镜公司研究创始人况玉清对第一财经采访人员表示 , 《规则》是国内首个有明确界限和操作指引的算法监管规则 。 这种发展规律在况玉清看来 , 是大数据行业应用普及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行业发展规律便是商业化走在监管之前 , 任何创新行业皆是如此 。
世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新锐将2022年称为“算法监管元年” , 他称 , 无论是中国的《个保法》 , 还是欧盟的GDPR , 均对自动化决策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 而类似《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等法律及配套规则 , 也对大数据杀熟、滥用算法排除竞争作出了原则性限制 。 但上述法律规则无论是对行为还是结果进行规制 , 目前都非常抽象 , 操作性不强 。
Marteker创始人冯祺对第一财经采访人员表示 , 算法作为技术本身 , 并未起到真正的“科技向善”作用 , 甚至对消费者造成骚扰 。 《规定》的落地本质上来说是一件好事 , 让广告营销人“带着镣铐跳舞” , 让行业从野蛮生长到有法可依 , 让平台更侧重于保护用户的权益 , 推出用户真正需要的内容与服务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