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签字定金未付可以作废,旅游团付了定金但没签合同能不能退款

旅游团付了定金但没签合同能不能退款法律分析:旅客交纳定金后未签订旅游合同定金能不能退要视情况而定:1、如果非因旅客原因造成不能签订合同的,如成团人数不足无法出行的,定金是要双倍退还的 。2、如果因为旅客的个人原因导致没能签订合同的,如旅客反悔的 , 定金是不退的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三条,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 , 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 。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 。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 受委托的旅行社对组团社承担责任 。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 。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
签了定金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旅游合同签字定金未付可以作废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 当事人未支付定金的,定金合同尚未成立,不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解除合同后,不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 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合同签了定金没给可以违约吗【旅游合同签字定金未付可以作废,旅游团付了定金但没签合同能不能退款】合同约定支付定金在没付的情况下不构成违约,如果没付定金,定金合同还没有正式成立,合同成立以后对方违约的才能追究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定金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实际交付定金之后 。
一、合同约定支付定金没付算违约吗?
合同约定支付定金没付不算违约,未付定金之前,定金合同是不成立的,合同不成立的,不能追究违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二、定金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从属性 。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
2、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
3、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
三、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
1、违约金是以违约为生效要件的,不需要预先给付,而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给付;而定金是以预先给付为条件的,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即生效 。
2、责任承担方式不同 。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的,则要按照“定金罚款”来处理 。
3、数额规定不同 。我国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而对于定金,我国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
4、违约金与定金都具有担保债务的履行的作用,但定金比违约金更具有优先保证性 。
5、定金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而违约金既可以是约定的,也可以是法定的 。
综上所述,签了合同并不代表定金合同就已经正式成立了,反之,如果已经交付了定金,但还没有来得及签合同,也能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司法实践中一般都是先交定金,然后再签定金合同 。
未按约定支付定金能否解除合同呢法律分析: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不论是否支付定金,都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但如果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定金,属于违约行为,对方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损失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 , 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 ,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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