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有限制,劳动合同法年龄规定有上限

劳动合同法年龄规定有上限吗法律主观: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 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 订立劳动合同 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 , 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专家解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之日就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开始工作的第一天开始 , 劳动关系并于用工之日起建立 。因此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要把握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时间的选择,可以在入职前一天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的补偿,一年以上未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就要正确对待劳动者 不签订劳动合同 的情况,搜集劳动者不签合同的有利证据,可以通过寄快递,在封面一定要写明大概内容 , 也就是有一份存根做证据 。如果相关资料寄不到劳动者手中,此时就要看劳动者提供的详细资料真实度,如果是按照劳动者本人所提供的资料寄过去的,其最终怎人归属于劳动者 。而用人单位就可以正确规避合同到期不及时续订的疏忽风险 。【应对策略】 1、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时间选择; 2、正确对待劳动者不签订合同的情况; 3、正确规避合同到期不及时续订的疏忽风险; 4、劳动者的详细资料的搜集及责任的归属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 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 , 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劳动仲裁有年龄限制吗?最新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确实有年龄限制 , 即不得超过女50岁、男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和构成劳动关系的年龄(即16周岁以上),否则均不予受理;前款所列为一般情况,但也有法定的另类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即超过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为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 劳动合同终止 。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的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劳务关系处理 。因此,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才是构成劳务关系的必要条件 。另外 , 相关法律对劳动关系的年龄下限有明确规定,但对于劳动关系构成年龄的上限并没有明确规定 。所以,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务工人员应区别对待: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为劳务关系;超过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为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的流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 , 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 , 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决定不予受理的 , 应当说明理由 。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 , 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 , 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 。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超过五十岁劳动仲裁不受理您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年龄超过五十岁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确定劳动关系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确定劳动关系 。例如,当劳动者拥有特殊技能,且用人单位需要该技能时 , 法院可以确定劳动关系 。另外,当劳动者拥有特殊技能 , 且用人单位需要该技能时 , 法院可以确定劳动关系 。此外 , 当劳动者拥有特殊技能,且用人单位需要该技能时,法院可以确定劳动关系 。因此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确定劳动关系 , 但是 , 年龄超过五十岁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确定劳动关系 。
60岁以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法律分析:在我国60岁以上务工者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男性六十周岁以上和女性五十周岁以上(公务员女性为五十五周岁)的人,属于退休年龄,已经不具备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只能建立劳务关系 。关于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是赋予劳动者休息的权利,不是剥夺劳动权 。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 , 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 , 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成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有限制,劳动合同法年龄规定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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