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 二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看守所应当充分保障被关押的未成年人与其近亲属通信、会见的权利 。对患病的应当及时给予治疗,并通知其家长或者监护人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及时办理 。对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尽量缩短羁押时间和办案时间 。超过法定羁押期限不能结案的,对被羁押的被告人应当立即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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