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人如果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怎么处理

承租人和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 。
但是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承租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形下,租赁的房屋毁损灭失的,这种情形通常是指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如:地震、火灾等 。

房屋承租人如果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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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的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的 。如:租赁房屋是危房,随时可能倒塌的 。
3、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个有效的租赁合同,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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