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有:
【哪些行为可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的情形有哪些】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 ,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 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 , 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 , 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 , 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交通肇事罪的情形有哪些交通肇事罪的情形具体如下: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 ,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的 。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主体是一般主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3、主观方面是过失 , 可以是疏忽大意 , 也可以是过于自信;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哪些情形属于交通肇事罪法律分析: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 。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 , 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 ,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有前两款行为 ,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 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 ,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哪些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法律分析:以下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 ,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 , 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 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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