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合同债务抵销可以,三方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

三方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 。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 , 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 。比如,甲欠乙 建设工程款 200万元,乙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 , 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 。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 , 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 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 。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 , 依法抵销 。比如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种类相同,指 合同标的物 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 。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 。品质相同 , 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三方债权债务的抵消可以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 。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 , 原则上不允许抵销 。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 , 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 , 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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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中债务可以抵消的情形有哪些呢依据《民法典》第568条和第569条,债务互抵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互负债务标的物同种、同质
合同的订立是根据合同相对人一致的意思表示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促成的 。但是合同订立后,并不是所有合同都能够履行完全,当无法完成合同时,合同相对人之间就可能会产生债的关系 , 当双方互负债务的时候 , 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抵销的 。
根据《民法典》第568条,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例如金钱、品质相同的家具等),其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主张债务互抵(经合同约定,A欠着B有5吨精品黄豆 , B欠着A3吨精品黄豆,那么这个时候A、B均可主张抵销这3吨的债务) 。
抵消的效力通知到对方即可生效,但是抵销不得附条件(接上例,若B发出通知说,若A在某日前给付2吨精品黄豆,那么其它3吨抵销)、不得附期限(如B对A发出通知,在某月某日,这3吨债务抵销) 。
但是依据《民法典》 , 涉及生命权的债不得抵销,如赡养费、抚养费等 。
(2)互负债务标的物不同种类
根据《民法典》第569条,若互负债务标的物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的(如C欠D货款,D欠C货物),经过双方协商同意,也是可以抵销的,其它要求同第99条 。
综上,债务的抵销更多的是尊重双方的意思自治,涉及人身权等法律规定不可抵销的才不可抵销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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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抵销和合意抵消区别法律客观:
抵销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时,一方通知对方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或者双方协商以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使得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度内消灭的行为 。抵销分为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 。抵销具有简化交易程序,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安全性的作用 。1.法定抵销(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 , 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法定抵销中的抵销权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因此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2.约定抵销《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法律主观:
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都是将双方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火 。但两者有不同 , 主要表现在:1.抵销的根据不同 。法定抵押是基于法律规定 , 只要具备法定条件 , 任何一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约定抵销,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能由单方决定抵销 。2.对抵销的债务的要求不同 。法定抵销要求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约定抵销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可以不同 。比如可以约定以煤炭抵销运输费,以二级大米抵销一级大米 。抵销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尽管不同,但一般说来,他们的价值基本相当,比如以1500公斤特级苹果抵销2000公斤一级苹果 。3.对抵销的债务的期限要求不同 。法定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均已到期;约定抵销,双方互负的债务即使没有到期,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 愿意在履行期到来前将互负的债务抵销,也可以抵销 。4.程序要求不同 。法定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 通知未到达对方,抵销行为不生效;约定抵销,双方达成抵销协议时,发生抵销的法律效力,不必履行通知义务 。约定抵销使交易活动更加灵活,对当事人也更为便利,但当事人约定抵销必须坚持自愿、公平的原则,防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同意抵销的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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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抵消的方法有哪些呢摘要:合同的抵消其实也就是其中债权债务的抵消 , 通常发生在互负债权债务的当事人之间 。一旦进行了合同的抵消,那么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就会消灭,而具体来说合同抵消也是有方法的 。那到底合同抵消的方法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合同抵消要满足哪些条件
抵销有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之分 。法定抵销要求标的物的种类,任何一方都可以讲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 。而对于约定抵销,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能单方抵销 。
1、法定抵销的条件
(1)双方互负债务 。
债务抵销是以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为基础的 。如果只有债权或者债务 , 都不能发生抵销的效果 。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
债务抵销的效果是清偿债务 , 因此只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才能行使债务抵销 , 否则就是强制对方履行债务 。
(3)债务的种类、品质相同 。
互负的债务性质和特点要一致 , 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其他物品 。偿还债务的物品质量、规格、等级有差别的 , 原则上不允许抵销 , 但是如果一方主动以自身品质较好的与对方品质较差的抵销,这种情况是允许的 。
2、约定抵销的条件
【不同合同债务抵销可以,三方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约定抵销也就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 。约定抵销对于标的物的种类、品质没有特别要求,对于双方所负债务是否届履行期限也无要求,只要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原则上都可以合意抵销 。
合同抵消的效力是什么
抵消使双方债权按照抵消数额而消灭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从自动债权方面看 , 不能超过自己的债权额获得满足;从受动债权方面看,也仅于获得满足的范围,即仅就自动债权额消灭其债权 。由此决定,一方的债权额大于对方的债权额时,前者仅消灭一部分债权额,后者则全部消灭 。
抵消使双方债权溯及到得为抵消时消灭 。所谓得为抵消时,是指抵消权发生之时 。如果双方债权的抵消权发生之时不同,则应以抵消人的抵消权发生时为标准 。被抵消人嗣后纵为抵消的意思表示,也不得溯及其抵消权发生时产生抵消效力,因为其抵消权已依对方的抵消意思表示归于消灭 。至于溯及力的内容 , 包括双方债权的担保及其他从权利,均从得为抵消时消灭;双方债权的利息债权,均从得为抵消时消灭;给付迟延、受领迟延、违约金、赔偿损失金等 , 均从得为抵消时消灭 。
合同抵消的方法有哪些
1、法定抵消
法定抵消就是由法律规定其行驶条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 依有抵消权的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法定抵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双方互负债务 。这是债务抵消的前提条件 , 债务抵消是以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为基础的 。如果只有债权或者债务,都不能发生抵消的效果 。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债务抵消的效果是清偿债务,因此只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才能行使债务抵消,否则就是强制对方履行债务 。
(3)债务的种类、品质相同 。这一点的意思就是说互负的债务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其他物品 。偿还债务的物品质量、规格、等级有差别的 , 原则上不允许抵消,但是如果一方主动以自身品质较好的与对方品质较差的抵消,这种情况是允许的 。
2、协议抵消
协议抵消也就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 。协议抵消与法定抵消的目的都在于将双方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但是两者也有不同,主要表现在:
(1)抵消根据不同 。法定抵消源于法律规定,协议抵消源于双方协议 。
(2)对抵消债务要求不同 。法定抵消要求标的物的种类,任何一方都可以讲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 。而对于约定抵消,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能单方抵消 。
(3)对抵消的债务期限要求不同 。法定抵消的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而约定抵消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进行抵消 。
(4)程序不同 。法定抵消在行使抵销权的时候,应当通知对方,否则抵消不发生法律效力 。而约定抵消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真实就可以 。
对于合同抵消,它是属于处分债权的行为 。无论其采用哪种抵消形式,抵消人都应有行为能力,并需要对债权有处分权 。抵消应由抵消权人以意思表示向受动债权人为之,以受动债权人了解或通知到达受动债权人处为发生效力 。受动债权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以通知到达其法定代理人处为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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