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公证遗嘱没有表明是代书是否有效

代书遗嘱的生效需要符合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
实质要件即首先要确保该份遗嘱在内容方面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所立内容必须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所处分遗产也须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
形式要件包括:

代书公证遗嘱没有表明是代书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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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书遗嘱须由被继承人亲自口授遗嘱内容,并由其中的一个见证人代为书写 。
2、代书遗嘱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见证人中的一人可为代书人 。
3、遗嘱见证人须在场亲自见证代书遗嘱的全部过程 。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代书遗嘱上必须注明年、月、日 。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继承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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