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高空坠物的危害责任应该由什么人来承担

工地高空坠物的危害责任,相应的建筑物的管理者和所有者应对这类事件进行积极的预防和管理 。如造成相应的高空坠物伤害到他人时,这部份责任也应由其进行承担负责,赔偿这类人的损失 。
根据规定,规则原则是责任倒置,若不能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实施高空坠物的行为,就需要承担支付经济赔偿金的责任,若造成他人失去生命,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法律依据】

工地高空坠物的危害责任应该由什么人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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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
(《侵权责任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1254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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