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解或调解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 。
二、仲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
三、诉讼 。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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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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