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不履行合同支付工程款

因为工程款与质量责任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款项,乙方施工完毕后如果经过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那么甲方应该支付工程款 。至于工程质量问题,属于甲方另行主张的权利 。
何况经过了竣工验收的工程,乙方承担的是质量问题的修复责任;交付的工程,乙方只对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这些都需要甲方证明 。
如果工程没有经过竣工验收,也没有交付,甲方扣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为甲方有权不支付工程款,或者属于支付工程款条件不成就 。

甲方不履行合同支付工程款

文章插图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 。当事人经释明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