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选举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选举法》规定,对有下列违法行为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2、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侵犯公民选举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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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
如果有这些行为的,可以先向选举委员会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 。
【侵犯公民选举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法律依据】
《选举法》第五十八条,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还应当由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或者由所在机关、单位给予处分 。
以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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