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 湖南省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二 )


在价格的制定上 , 则会根据前期所推单元的销售情况 , 对其余单元的定价进行调整 。一般而言 , 刚开始销售(开盘)时 , 开发商往往一般总会把价格定得低一些 , 以所谓的“最低价”(通常是该楼盘楼层、朝向最差的一间)来吸引客户 , 而一旦有客户来购房 , 那个“最低价”也就不翼而飞了 。在实践中我们会看到 , 只要销控和销售现场布置以及广告炒作成功 , 价格都会节节升高 , 甚至从开盘时的三四千元暴涨到收盘时的五六千元都不稀奇 。
其三 , 大力营造现场道具和售楼气氛 。为了制造一种销售兴旺的假象 , 开发商(售楼人员)往往会找来一些亲戚、朋友到销售现场做“托儿” , 在销售业绩示意图上伪装得一片红?红色标识代表已售单元? , 让人觉得楼盘好卖、销售兴旺 , 从而引发客户的购买欲望 。
其四 , 设置订金陷阱 。我们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 , 一旦客户看中某种户型、表现出一点点购房的意向 , 售楼人员就会告诉你说这个户型就只有一套了 , 如果不交付订金别人就会买走 , 要求客户马上交付订金 。如果客户说没有带够订金 , 售楼人员就会要求客户先交五百到一千元的“小订” , 签订认购协议书 , 然后要求客户次日交齐“大订” 。而一旦客户把“大订”也交了 , 售楼人员也就完成了把客户套住的任务 。因为 , 我们看到的认购协议书经常会有这样的条款:“如果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约 , 所付订金不予退还” 。有许多客户在签署认购协议书后 , 经过再三考虑不想购买已经认购的房子时 , 考虑到认购协议书约定不签约就不退还订金 , 为了避免订金的损失 , 就会签署自己并不愿意签的合同 , 从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 。
3、注意“五证”陷阱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 , 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 。
所谓“五证” , 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
“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 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但在实践中 , 有些开发商(售楼人员)为了掩盖虚假情况 , 经常找借口不出示这些文件的原件 , 要么说正拿着相关文件在报批某项手续 , 要么就说文本放在离售楼处很远的公司本部 。售楼人员往往会先要求客户签订认购书或合同 , 而客户一旦交完订金或购房款 , 再有什么问题 , 开发商(售楼人员)便会即刻变脸 , 客户再也见不到售楼人员在推销房屋时那充满春意的笑脸 。
4、注意合同陷阱
一般情况下 , 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 , 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 , 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 , 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 。这时 , 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 , 合同就算是完成了 , 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 。比如 , 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 , 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 , 但您一不留神 , 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