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 湖南省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 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 , 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 数额较大的行为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 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 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 , 扰乱了市场秩序 , 而且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 , 因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
一、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 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 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 应予立案追诉 。

最新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 湖南省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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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基准刑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中有明确规定 , 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1.构成合同诈骗罪的 , 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 , 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 , 可以根据合同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 , 确定基准刑 。
【最新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 湖南省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购房合同签订要警惕的陷阱都有什么
1、警惕广告陷阱
为了卖掉房子 , 开发商往往会在售楼广告中(包括沙盘、售楼书等)对绿化、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做美好的描述 , 但对于这种承诺又不写在合同里 。结果当出现规划变更、绿地变停车场、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开通遥遥无期等情况 。
买房人要求有一个说法时 , 开发商却以规划变更已经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 , 推卸责任 , 或以合同约定不清搪塞 , 消费者一般很难得到补偿 。
2、警惕销售陷阱
其一 , 以小利诱之 , 在拿到预售证之前搞内部认购 。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 。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 , 对那些买房人自然有吸引力 。在此过程中 , 买房人认为自己得到了便宜 , 开发商也借此机会筹到了资金 。然而 , 其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 , 因此 , 一旦出了问题 , 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这样 , 买房人的投资就充满了风险 。
其二 , 制造假象 , 在房子数量、户型、朝向等的推出和价格的制定上做文章 。前者关系到售楼进程的快慢 , 后者决定了售楼利润的厚薄 。开发商的做法是推出预售房屋总量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 , 并且对所推出的单元进行精心搭配 。通常是选最差的户型和楼层先出手 , 这样一方面可声称那些好的单元已经“名花有主” , 另一方面还可以避免这些“丑女”到最后“待字闺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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