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终止的情形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文章插图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
无期徒刑适用监外执行只有孕妇或正在哺乳婴儿才可以,其余的都不可以适用监外执行 。当然,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一定刑罚时间后,可以申请缓刑 。
- 死刑执行是否要有判决书
- 行政强制执行是否可以委托
- 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法
-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的后果有哪些
- 孩子抚养费申请执行期限
- 正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 免费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 怎么查询和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执行董事议事规则范本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补偿金计算
- 网上执行立案申请书模板 法律文书模板范文大全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