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逃债立案标准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报警吗

一、欠钱不还怎么办 , 如何追讨债务
很多实例中 , 债务人以种种借口拖着不还 , 不是说没钱就是避而不见 。但债权人如果长期不去追讨债务 , 其债权就会因过了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 有两种相对比较便捷有效的讨债方法 。
1、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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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并不抵赖 , 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 , 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 , 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 , 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 , 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该类延款协议必须 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 。如果有这样的还款协议 , 那么一旦到期 , 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的条款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 , 节约讨债时间和金钱 。
【恶意逃债立案标准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报警吗】2、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 。
所谓诉讼保全就是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或事前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对方的财产 , 以保证权利 人在诉讼获胜后及时拿回钱款或财物 。但是这一方法的缺点在于申请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较烦琐 , 要求有债务关系的明确有效的证明 , 还要尽量提供对方财产的相关材料 , 申请人还必须事先提供保全担保 。
二、债务人恶意逃债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 , 由于受诉讼时效制约 , 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 , 债权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追讨欠款 。
第一条途径是 ,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 , 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 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 , 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 , 债务人不应诉时 , 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 , 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 , 但经债权人申请 , 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
第二条途径是 , 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 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 产中支付借款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 ,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 , 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 ,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 , 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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