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孩子归属问题解答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

山东法院民法典适用典型案例17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确定原则(一)——张某诉王某离婚纠纷案
裁判要旨

民法典离婚孩子归属问题解答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

文章插图
对于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 应当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利益”原则 , 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及子女生活模式、受教育环境等具体情况 , 兼顾父母双方的诉求及客观实际妥善解决 。
基本案情
张某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起诉称: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 , 2013年生育一子张小某 。因双方婚前了解较少 , 婚后发现性格不合 , 常因家务琐事争吵 , 影响了夫妻感情 。2019年6月张某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 但未准予 , 现时隔一年原、被告仍无法和好 。张某诉请判令原、被告离婚;婚生子张小某归原告抚养 , 被告支付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被告王某辩称:同意离婚 , 原告自从第一次判决不离婚后 , 近一年时间没有回过家 。被告要求分割某小区住房及地下室 , 并要求原告对其进行补偿60万元;婚生子张小某随其生活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 , 2013年生育一子张小某 。2019年6月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 , 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现被告同意离婚 , 要求分割坐落于某小区的房屋及地下室 , 但此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原、被告夫妻共同财产为北京现代汽车一辆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被告将此车变卖2万元 。原、被告均认可双方没有共同债权债务 。
一审期间 , 王某作为孩子的母亲拿出给孩子录的视频为证 , 孩子用稚嫩的声音说:“我喜欢妈妈” 。王某认为张某作为父亲业务繁忙 , 根本无法精心照顾孩子 , 会耽误孩子学习和成长 , 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张某作为父亲 , 认为孩子妈妈王某住的离学校远 , 自己虽然忙 , 但爷爷奶奶无论在时间上还是经济上都能帮助照顾孩子 , 且爷爷奶奶住的离孩子学校很近 , 接送孩子很方便 。为了得到抚养权 , 张某在庭审后法官主持的调解中表示 , 如果孩子归他抚养 , 他自愿放弃向王某主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 放弃对汽车的分割 , 房屋也可由王某继续居住 。
裁判结果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判决:一、准予双方离婚;二、张小某随其父张某生活;三、王某每周探望张小某一次 , 具体探望时间、地点及方式由原、被告自行协商;四、未取得房产证的涉案房屋归王某居住使用 。
张某不服一审判决 , 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 认为一审法院将其在调解中的意愿当成影响财产分割的判决 , 属于断章取义 。二审法院认为 ,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张某在一审期间明确表示为达到抚养目的 , 自愿放弃抚养费及涉案车辆的分割 , 也同意涉案房屋仍可由王某居住 , 该意见明确具体 , 意思表示真实 , 符合当事人自行处分的原则 。一审法院综合本案当事人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的整体意见 , 考虑并实现了张某的诉讼目的 , 并无不当;一审判决内容系在涉案房屋未取得所有权证书 , 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及相应补偿的情形下所作出的 , 并考虑当事人为达到诉讼目的而作出的自愿处分行为 , 而非针对涉案房屋所有权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各项权能的最终判决 。待房产具备办理所有权证条件时 , 双方可就房屋所有权及所蕴含的各项权能进行协商或另案主张 。据此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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