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结婚主体的限制有哪一些

涉外结婚主体的限制是,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第一类是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 。其范围是:
①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部队中服役,具有军籍的干部和战士 。但某些原在部队掌握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复员、转业军人,在他们掌握和熟悉的机密失密前,也不能同外国人结婚 。
②外交人员 。是指直接从事外交工作的人员,主要指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外交官 。

涉外结婚主体的限制有哪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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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安人员 。是指在编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干警 。
【涉外结婚主体的限制有哪一些】④机要人员和其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 。是指国家党政机关、科研机构和企业单位从事机要工作,掌握党和国家重大机密和科技尖端机密的人员 。法律不准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同外国人结婚,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这也是世界各国立法的通例 。
第二类是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这类人由于违法或犯罪,正在接受法律制裁,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所以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第四条,
(一)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人员;
(二)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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