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财产应当怎么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能证明为一方的 , 归该个人所有;不能证明归于一方的 , 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的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它生产资料、生活资料 。
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 , 双方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 , 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 , 应适用《民法典》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 。
【法律依据】

同居关系财产应当怎么分割

文章插图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 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 , 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 , 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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