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审理期限 ,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 , 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 案情复杂的 , 可以申请延期 , 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 , 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 , 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 , 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 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 , 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文章插图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 , 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 , 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 一般交通事故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 反担保合同期限届满反担保人是否还需要承担责任
- 租赁期限有哪些法定要求
- 刑事案件侦查期限最长多久时间
- 起诉离婚一审能判定离吗
- 交通事故的扣车期限是多久
- 淘宝追评期限多久 淘宝追评时间是多久呢
-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久
-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时间是多少
-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