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桥费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
1.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2.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时,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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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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