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产人出卖房屋必须要有共有人同意,私自转让的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向受让人追回;
但若受让人是善意取得,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并进行了房产登记的,共有人可以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
【法律依据】

文章插图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 遗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2022虎年元宵节贺词说说
- 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名算共同财产吗
- 适合跨年发的朋友圈文案
- 婚后一方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
- 买车是买轿车还是suv哪个好 买车
- 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 夫妻共同财产有包括知识产权收益
- 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样认定
- 为什么有人用罗盘算命很准呀 罗盘算风水真的准吗吗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