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原则上不是一经送达就马上发生法律效力的 , 劳动仲裁裁决书一般有15天的起诉七 , 在此期间 , 劳动者不服裁决的 , 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在此期限内不起诉的 , 裁决书才发生法律效力 。
但存在例外情况 , 即有些劳动争议是一裁终局的 , 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 下列劳动争议 , 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 ,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 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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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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