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有哪一些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 。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 。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 。

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有哪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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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有哪一些】(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
(7)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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