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的有效条件的要求有哪些呢

公证遗嘱生效条件如下: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

公证遗嘱的有效条件的要求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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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
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继承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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