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的行为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有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文章插图
- 离婚后长期不给抚养费怎么处理
- 离婚后小孩判给男方,女方要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
- 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属于共有财产吗
-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是否要给抚养费
- 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拆迁能补偿么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贷是不是共同财产
- 回迁房办理房产证时间是什么时候
- 婚后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割
- 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对方在上一段婚姻中是否犯了重婚罪
- 离婚后追索抚养费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