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 。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住址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
【法律依据】

文章插图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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