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押办理的程序】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办理程序:
1、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证明;
2、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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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认土地估价结果;
4、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
5、申请抵押登记;
6、审核、登记;
7、核发抵押证明书 。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 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 ,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 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 , 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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