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法条精解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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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第18条如何进行解读】将“行为能力”直接与“实施法律行为”挂钩,修正了《民法通则》第11条的错误规定 。第18条是关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范围的规定 。
另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仅指向实施一般法律行为的能力,而不包括实施结婚等法律行为的能力 。结婚属于特别民事行为,遗憾的是,民法总则并未涉及 。根据《婚姻法》第6条规定,男必须年满22周岁,女必须年满20周岁,才能结婚,即具备结婚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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