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确立的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因人身保险合同不同于财产保险的人身属性,人身保险合同的标的是人的寿命和身体,因此不能将其列入保险标的物的范畴,因此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管辖法院只能是被告住所地法院 。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确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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