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判给男方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孩子判给男方抚养的情形是:
(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 , 或有其他重大疾病 , 影响孩子成长的 。
(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 , 不尽抚养义务的 。

子女判给男方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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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 , 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
(四)男方年纪偏大 , 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 , 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 , 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
(六)女方收入较低 , 且工作不稳定 , 没有固定住所的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 , 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 ,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 , 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 , 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 , 对子女成长有利 , 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 , 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 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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