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什么时候起能查阅案卷

辩护人独立地享有阅卷权 。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

辩护人什么时候起能查阅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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